 信访举报
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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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信访举报须知 2023-08-18 
 一、信访
 信访是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信息网络、书信、电话、传真、走访等形式,向各级机关、单位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有关机关、单位依规依法处理的活动。
 二、不予(不再)受理范围
 依照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,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、办理机关、单位的上级机关、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,上级机关、单位不予受理。
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、单位不再受理。
 另外,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、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。
 三、注意事项
 依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,情况复杂的延期30日办结,请您在受理办理期限内不要重复信访。
 如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、单位的上一级机关、单位复查。对复查意见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、单位的上一级机关、单位请求复核。对复核意见不服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、单位不再受理。
 四、信访途径
 1.来电
 联系电话:022-83215060。
 2.来信
 邮政编码:300074
 邮寄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市教委办公室(信访)收
 3.网上信访
 网址:http://wsts.xf.tj.gov.cn
 4.来访
 接待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市教委信访接待室
 来访接待时间:
 周一至周四上午 8:30-11:00,下午 14:00-16:30
 周五上午 8:30-11:00
 五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
 举报网址:https://tianjin.12388.gov.cn/
 举报电话;12388
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
 
 


 
     
  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28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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